唐 · 诗

送长沙韦明府

郎士元

秋入长沙县,萧条旅宦心。烟波连桂水,官舍映枫林。

云日楚天暮,沙汀白露深。遥知讼堂里,佳政在鸣琴。

创作背景

具体创作背景暂无确切史料。此为郎士元所作送别赠行诗,唐代以京官外任地方县令者常得文人赠诗寄意,诗人送韦姓明府赴长沙任职,借描摹长沙秋景,寄寓对友人赴任的宽慰与治政有方的期许。

逐句译文

原文:

秋入长沙县,萧条旅宦心。

译文:

秋意侵入长沙地界,在外为官的羁旅之人心中难免生出萧索寥落的愁绪。

原文:

烟波连桂水,官舍映枫林。

译文:

浩渺烟波与桂水相连,官署房舍掩映在成片的枫林之间。

原文:

云日楚天暮,沙汀白露深。

译文:

云间残日下沉,楚地的天色向晚,水边沙地上的白露积得又厚又浓。

原文:

遥知讼堂里,佳政在鸣琴。

译文:

我遥想你到任之后,在公堂之上无需严苛用刑,凭借鸣琴而治的宽和之道就能实现优良的治绩。

字词注释

旅宦 (lǚ huàn)

指在外旅居做官。

桂水 (Guì shuǐ)

水名,在今湖南南部,属湘江水系,此处代指长沙周边的江流。

楚天 (chǔ tiān)

长沙古属楚地,因此称当地的天空为楚天。

沙� (shā tīng)

水边的平地、小沙洲。

讼堂 (sòng táng)

旧时县官审理案件的公堂。

鸣琴 (míng qín)

用宓子贱鸣琴而治的典故,指地方官为政清简,无为而治,不用严苛刑罚就能让地方安定、百姓安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