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· 诗

方稚川恕斋五绝 其五

曾丰

视后而著鞭,书此以自儆。

一言行终身,要处君已领。

创作背景

具体创作背景暂无确切史料。该诗为曾丰为方稚川书斋“恕斋”所作组诗《方稚川恕斋五绝》的第五首,曾丰实为宋代文人,题署朝代为唐系传抄讹误。诗作围绕恕斋立身处世的主旨,以自儆勉人的口吻阐发践行恕道的要义。

逐句译文

原文:

视后而著鞭

译文:

看到落后于人就加紧策马奋进

原文:

书此以自儆

译文:

写下这句话来自我警诫

原文:

一言行终身

译文:

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

原文:

要处君已领

译文:

其中的核心要义你已经领会了

字词注释

著鞭 (zhuó biān)

本义为挥鞭打马,常用以比喻勉力奋进、争先向上,典出《晋书·刘琨传》“吾枕戈待旦,志枭逆虏,常恐祖生先吾著鞭”。

(jǐng)

警戒、告诫,指使人警醒、不犯过错。